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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20/3/30 11:26:12 访问次数:981

7项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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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9日,国家标准委发布公告,批准发布《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和计算机显示器、换气扇、投影机、潜水电泵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7项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进一步引导节能技术创新,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提升行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新标准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修订的家用电冰箱能效标准作为国际上首先采用综合能效指数评价家用电冰箱节能效果的国家标准,完善了产品能效的评价、测试和计算方法,使产品的耗电量测试值更加符合实际使用状况。新标准将能效等级按照1、2、3、4、5由高到低划分,1级产品最节能。标准同时扩大了适用范围,涵盖了冷藏箱、冷藏冷冻箱、冷冻箱等传统产品以及酒柜、卧式冷藏冷冻柜等创新产品。新标准实施后,预计将淘汰市场上20%以上的高耗能产品,市场中产品能效水平将提高10%左右。未来10年,全国新增家用电冰箱累计节电量预计为1180亿度。

  计算机显示器能效标准将产品由高到低分为3个能效等级。1级是最先进高效的产品;2级是节能评价值,是开展节能产品认证的依据;3级为能效限定值,低于该能效的产品为淘汰产品,禁止其生产和销售。新标准采用显示器能源效率、关闭状态功率、睡眠状态的功率等3个指标来综合评价能耗水平,并针对标准显示器和高性能显示器分别提出了要求,标准显示器关闭状态和睡眠状态的功率均应不大于0.50W,高性能显示器关闭状态和睡眠状态功率应分别不大于0.50W和 1.20W。

  强制性产品能效国家标准中规定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和“节能评价值”对行业和市场具有不同的作用。能效等级向消费者提供产品总体的能效信息,并作为实施产品能效标识制度的依据;能效限定值属于强制性限定指标,是市场准入的门槛;节能评价值为推荐性指标,是开展节能产品认证的依据,是行业节能技术进步的目标。

  目前,我国强制性产品能效国家标准已达70项,节能国家标准总量达到321项,我国节能标准体系已基本形成。节能标准作为国家节能制度的基础,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促进了变频技术、高效压缩机、智能控制技术等一批先进节能技术的广泛应用,有效支撑了产业结构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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